一、新桥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50-2011)规范明确规定公路桥梁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1、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二、材料方面新规范改变了材料强度的取值原则,材料品种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作了调整: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提高到C80,新规范还给出了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原规范混凝土标号之间的换算公式;新规范中混凝土的弹性模量计算公式用0.95fcu,k替换了原规范中的R;剪变模量、泊松比原规范采用Gc=0.43Ec,Vc=16,新规范参照国家标准改用Gc=0.4Ec,Vc=0.2。
2、普通钢筋用热轧R235、HRB335、HRB400及KL400钢筋代替原规范中的Ⅰ级、Ⅱ级、Ⅲ级钢筋;原规范中的5号钢钢筋已不生产,予以取消;新规范还提出了冷轧带肋钢筋,但规定仅用于按构造要求配置的钢筋网。
3、预应力钢筋新规范以采用钢绞线和钢丝为主,精轧螺纹钢筋仅用于中、小型构件或竖、横向钢筋,原规范冷拉钢筋一律取消;新规范新增了两根钢丝(1×2)和三根钢丝(1×3)捻制的钢绞线;钢绞线的公称直径新规范作了如下选用:两股钢绞线d=8.0、10.0、12.0mm,三股钢绞线d=8.6、10.8、12.9mm,七股钢绞线d=9.5、11.1、12.7、15.2mm。
三、桥梁计算的一般规定新规范增加了箱形截面梁在腹板两侧上、下翼缘的有效宽度bmi的计算方法。
四、持久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计算
1、新规范在持久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中,根据桥涵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进行设计,桥梁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分别取用1.1、1.0、0.9。
2、受弯构件
全面改进和补充了受弯构件正截面与斜截面的承载力计算内容。增加了桥梁结构重要性系数,取消了混凝土安全系数及钢筋安全系数;补充了变高度连续梁和悬臂梁截面强度的设计公式;将原规范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的两项和(混凝土和箍筋分别抗剪)公式,改为与钢筋混凝土简支梁相同的两项积(混凝土和箍筋共同抗剪)公式。
3、受压构件
全面改进和补充了受压构件正截面抗压承载力的计算,对原规范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抗压承载力公式进行混凝土和钢筋抗压强度的比较换算,在原公式右边乘以0.9的系数,适当提高轴心抗压构件的安全度;对配置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抗压承载力公式中的套箍系数k(间接钢筋影响系数),原规范采用2.0,新规范取为:C50及以下时,k=2.0,C50~C80时,k=2.0~1.7;对长细比(原规范长细比)的构件,应考虑构件在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挠曲对轴向力偏心矩的影响,新规范按极限曲率理论给出偏心距增大系数n的计算公式,它比原规范按弹性稳定理论并根据试验资料进行刚度修正的计算公式更接近试验结果;补充了截面具有两个互相垂直对称轴的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抗压承载力的计算。
4、受拉构件
全面改进和补充了受拉构件正截面抗拉承载力的计算,增加了桥梁上构重要性系数,取消了混凝土安全系数及钢筋完全系数。
5、受扭构件
增加了桥梁结构重要性系数,计算纯扭构件抗扭承载力时,原规范未考虑混凝土的抗扭作用,新规范对此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引入了矩形和箱形截面受扭构件的截面受扭塑性抵抗矩的概念;另外还增加了矩形、箱形截面剪扭构件抗剪扭承载力的计算以及其它各种截面形式(如T形、工形、带翼缘箱形截面等)受扭构件的计算方法。
6、新规范补充了构件抗冲切承载力的计算,新规范规定桥墩与扩大基础交接处及基础变阶处需进行抗冲切承载力验算。
7、局部承压构件
原规范对局部承压区的抗裂计算公式是按劈裂拉力概念建立的,新规范改为与国内规范类似的公式;原规范在计算混凝土局部承压提高系数β时,对有预留孔道的构件,局部承压面积Al和计算底面积Ab均要扣除孔道面积,原规范改为计算β值时Al和Ab均不扣除孔道面积,同时考虑了实际工程中常用的带有喇叭管的锚具垫板Aln的取值;高强度的混凝土,其局部承压强度提高系数比普通强度的混凝土要低,新规范用修正系数ηs来考虑这个随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而降低的影响。
五、持久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
改善了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抗裂限值、裂缝宽度、挠度和构件刚度的计算方法;完善了预应力钢筋预应力损失的计算,特别对预应力钢筋的应力松驰和混凝土的收缩、徐变产生的应力损失给出了详细的计算方法。
六、构件计算的规定
1、组合式受弯构件的作用(或荷载)效应应分别按现浇混凝土层达到强度标准值前后两个阶段进行计算。
2、墩台盖梁与柱应按刚构计算;计算连续盖梁支座的负弯矩时,应按规范考虑柱支承宽度的影响;钢筋混凝土盖梁两端位于柱外的悬臂部分设有外边梁时,当外边梁作用点至柱边缘的距离大于盖梁截面高度时,其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按一般受弯构件计算,当作用点至柱边缘的距离等于或小于盖梁截面高度时,可按“撑杆——系杆体系”方法计算悬臂部分正截面抗弯承载力。
3、新规范增加了桩基承台方面的计算;增加了承台正截面抗弯承载力及斜截面抗剪承载力等方面的计算;另外新规范规定承台应进行冲切承载力的验算,在承受局部荷载的部位应进行局部承压承载力的验算。
4、新规范对桥梁伸缩装置的材料及其成品的技术要求作了规定,对伸缩装置的选择及施工安装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七、构造要求
1、一般规定
(1)新规范规定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直线形钢筋的**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后张法构件预应力直线形钢筋不应小于其管道直径的12;当受拉区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需在保护层内设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100mm的钢筋网;当单根钢筋直径或束筋的等代直径大于36mm时,受拉区应设表层钢筋网。
(2)补充完善了钢筋**小锚固长度,受拉钢筋端部弯钩长度,钢筋焊接或绑扎长度。
(3)新规定还补充完善了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小配筋百分率的要求。对受压构件的**小配筋率,新规范适当将原规范的0.4%提高至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C50及以上时,提高至0.6%。
2、板的构造
(1)新规范对行车道板内的钢筋设置进行了详细布置,行车道板内应设置垂直于主钢筋的分布钢筋,分布钢筋设在主钢筋的内侧,其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的截面面积的0.1%,在主钢筋的弯折处应布置分布钢筋。
(2)详细描述了整体式斜交板及预制斜板内的钢筋布置,特别补充完善了钝角部位钢筋及分布钢筋的布置。
(3)补充完善了铰缝构造要求及预制板与现浇混凝土结合板的构造要求。
3、梁的构造
(1)新规范对T形、工形及箱形截面梁的外部构造尺寸进行了补充完善,如预制T形或箱形截面梁翼缘悬臂端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当预制T形梁之间采用横向整体现浇连接时或箱形截面梁设有桥面横向预应力钢筋时,其悬臂端厚度不应小于140mm。
(2)新规范对钢筋混凝土梁箍筋的设置原则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混凝土梁中设置的箍筋直径不小于8mm,且不小于14主钢筋直径;箍筋间距也不应大于梁高的12且不大于400mm;在支座中心向跨径方向长度相当于不小于一倍梁高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特别重点增加了承受弯剪扭的构件配置箍筋时应注意的问题。
(3)预制T形截面梁的桥面板横向连接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整体连接,主钢筋可采用环形连接,预制T形截面梁的横隔梁连接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整体连接。
4、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1)预应力混凝土T形、工形截面梁和箱形截面梁腹板内应分别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和12mm的箍筋,且应采用带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且支座中心起长度不小于一倍梁高范围内,应采用闭合式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在T形、工形截面梁下部的马蹄内,应另设直径不小于8mm的闭合式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此外,马蹄内尚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定位钢筋。
(2)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应采用混合配筋,位于受拉区边缘的普通钢筋宜采用直径较小的带肋钢筋,以较密的间距布置。
5、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受压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小直径、**小净距、**大净距分别参照原规范规定,**大配筋率系考虑到构件配筋率过大会影响混凝土浇注质量,增列了此项,规定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