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条文中明确提出了本标准包含的技术内容,即包含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控和验收的法规性技术文件。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从质量保证体系方面规定适用于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鉴定、抽查认定、自查自控等质量管理过程。(JTJ071—94)提出“是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鉴于交工验收时须按本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应该增加交工验收适用性内容,故修改为“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关于适用的工程性质和工程规模,主要针对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不明确提出城市道路及其他专用公路的适用性问题。对于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考虑到工程规模小、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因素,难以按本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只规定可参照使用。
1.0.2 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与(JTJ071—94)的第1.0.2条基本相同,但明确规定,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划分。根据本次修订增加的内容,附录A“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附表1)”中,路基工程单位工程中增加了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锚喷支护分项工程,桥梁工程单位工程的基础及下部构造分部工程中增加了地下连续墙、锚固系统安装、锚碇等分项工程;上部构造分部工程中增加了悬臂施工斜拉桥的梁、索鞍安装、主缆架设与防护、加劲梁安装、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区分主要工程和一般工程,在工程质量评定计分时分别给以2和1的相应权重。附录A中带*号的工程为主要工程。路面单位工程中只包括路面工程这一项分部工程内容,(JTJ071—94)对路面分部工程未标*号,当然属于主要工程,不标*号是因为不影响单位工程的计分结果。但由于未标*号在实用中已造成了某些理解上的差异,为明确起见,此次修订增补了*号。
本标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此种工程划分进行质量自检、检查签认和资料汇总,以及质量评分,从全局上了解工程质量状况。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0. 3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本条分款列出了分项工程评分方法、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方法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1)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是建设项目质量评定的基础。
①明确监督、监理和施工自查的关系。规定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和频率进行自查,负责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并由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抽检确认,监督单位根据本身抽检资料、施工自查资料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
②基本要求具有质量否决权,经检查基本要求不符合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有人提出基本要求与计分应建立联系,但很难找出定量的联系途径。施工单位能否按基本要求施工,主要靠监理从严掌握。如施工单位对基本要求未严格遵循,在工程的质量指标上必然会有所反映,在计分和扣分上应该会有所体现。
③分项工程评分为实测项目各检查指标的得分之和,减去外现缺陷扣分和资料不全扣分。
有人提出外观扣分人为因素大,扣分值应作进一步细化。本次修订根据扣分细化要求在各章节作了一些调整;存在某些人为因素的解决办法,一是检评人员要避免带入感情色彩,要客观公正;二是对某些外观缺陷判别有争议时,可先行试点,以期认识相对统一。
(JTJ071—94)强调了质量保证资料的重要性,有力地促进了工程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鉴于某些施工单位为了应付验收,临时突击整理质保资料,难免存在一些资料真实性问题。这次修订要求质保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严防伪造涂改资料。
④实测项目一般按合格率计分,但路基路面的压实度和弯沉值、路面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指标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评定。有关方法均列入附录。
压实度评定要点是:i)控制平均压实度的置信下限,以保证总体水平;ii)规定单点极值不得超出给定值,防止局部隐患;iii)规定扣分界限以区分质量优劣。
路面厚度是关系质量和造价的重要指标,既不能给承包商提供偷工减料的可能机会,又考虑正常施工条件下的厚度偏差情况,采用平均值的置信下限作为否决指标,单点极值作为扣分指标。
(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主要工程和一般工程分别给以2和1的权重,以期更加重视和保证主要工程质量。
(3)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