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8度抗震设防的后张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施工准备
2.1.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的甲型、乙型锚固系统构造、技术要求等,必须符合DBJ01-7-90第二部分第三章所提出的要求。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制作无粘结筋用的钢丝和钢绞线应符合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钢丝》(GB5223
一85)、《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GB5224?5)的规定。
2.1.2 无粘结筋的涂料层采用“专用建筑油脂”,其性能、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湖南省标准局1983年6月6日发布,1983年7月1日试行“无粘结预应力筋用润滑防锈脂技术条件”的要求。
2.1.3 无粘结筋包裹层材料采用低密度高压聚乙烯(温度在190℃时,融熔指数为1.5~5范围内)。
2.1.4 已制作完毕的无粘结筋成品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北京地区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体系(BUPC)设计与施工规作(试行)》(DBJ01-7-9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5条的要求(见表4-44)。无粘结筋用钢丝、钢绞线、不允许有死弯,见死弯必须切断。钢丝应为通长,严禁有接头。
无粘结筋钢材、涂料层、包裹层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表 4-44
顶次 顶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查 方 法
涂料层 (建筑油脂) 外观 每米用量 饱满,不漏涂,厚度均匀 不低于0.035kg 目 测 每批抽样两组,每组三根1m长,每根称重后,将塑料皮剖开,用机油洗净,分别对钢丝或钢绞线及塑料套管称重,然后计算平均油脂重量,称重用天平
包裹层 (高压聚乙烯) 外观 壁厚 每米重量 光滑,破损率不超过3%,均匀 0.8~1.2mm 不低于0.03kg 目 测 每批 (以调整挤出机挤出量或牵引速度为准) 抽样三组,每组3根1m长。用千分卡尺测量,测点选**薄和**厚处。每根测点不少于2处,取其平均值,然后用天平称重计算平均重量
钢丝 (钢绞线) 力学性能复试 抗拉强度不小于1570Nmm2,延伸率不小于4% (抗拉强度不小于1470Nmm2,延伸率不小于4%) 检查试验报告
甲型、乙型锚固系统的构造见图4-5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