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局于2009年10月对已经备案的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在备案时所提供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进行复查,经与有关检测部门核实,杭州市康居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14份检测报告系伪造。根据《温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温建建〔2008〕356号)规定,决定对杭州市康居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我市办理的《建筑材料备案》证予以撤销,该11家企业涉及伪造检测报告的产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并不得在我市建筑工程使用。各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核查进场建筑保温材料的备案证明和质保资料,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建筑工程使用。
附件:伪造检测报告的11家生产厂家名单及禁用产品目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