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SG胜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HIDGE系列灌浆料和压浆剂是**目前**全面符合新桥规的产品,其产品通过交通部、铁道部联合检测认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招标条件
成绵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成绵高速公路起于成都市绕成高速,经新都、青白江、广汉、德阳、止于绵阳南互通,全长91.7公里,是国道主干线北京至昆明的一段。1994年10月动工,1998年12月21日正式全线贯通。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K0~K66+700的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含2个施工合同段)所需的沥青材料。
成绵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12.5m,行车道宽度2×7.5m,中间带宽度3m,中央分隔带宽度2m。
本项目施工工期预计为6个月(2010年4月1日~2010年9月30日),所需沥青为重交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供货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本项目沥青(散装)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招标:
备注:交货地点供参考,实际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发包人不调整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生产厂家(公司)或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进口沥青应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国产沥青应具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要求。
(3)拟提供的同一品牌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近五年内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过20万吨及以上;拟提供的同一品牌SBS改性沥青,近五年内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过10万吨及以上。
(4)具有完成合同任务的财务能力:2008年的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流动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2月 3 日至2010年2月9日10: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一律用现金支付,此费用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果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将予以协助。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2月10日上午10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10:30时,投标人应于2010年2月28日9: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3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等媒体 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别填报、装订、包封):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2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含2个公示表格式和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日内(2010年2月11日15:00时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scjt.gov)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收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scjt.gov)。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133512
传 真:028-85142288
2010年2月2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五年内已完项目情况表
(高等级公路沥青采购供货业绩)
注:1、说填项目应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即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已完供货项目应与本表内容一致。 2、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