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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06 14: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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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灌浆料网

湖北SG胜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HIDGE系列灌浆料压浆剂是**目前**全面符合新桥规的产品,其产品通过交通部、铁道部联合检测认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11-02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实施计划,资金来源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根据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精神,结合浙江省高速公路特点,对全省高速公路网所有收费站、收费分中心和省中心等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改造升级,增加MTC车道非现金支付功能,建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540余条(含长三角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浙江省境内ETC车道)、省级运营管理系统、路网用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点等。在浙江省高速公路网应用先进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方式,缩减车辆通过时间,提高收费站进出口的通行能力,可以大大减少车辆进出收费站排队等候的时间,提升高速公路的总体服务形象,能够有力地推进浙江省交通现代化的进程。本项目位于台州市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段(即G15沈海高速桩号为K1632+708~K1672+683),主线全长39.975公里。包括临海南收费站、台州收费站、台州南收费站(主、副站)、大溪收费站共4个收费站。

2.2本次招标范围临海南收费站、台州南收费站(主、副站)共6个ETC车道的硬件安装、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应的ETC车道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等。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可在http:tzztbindexMoreDownloadFile.htm?type=2下载);④报名经办人身份证;⑤交易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576-88685773)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四楼,建设工程交易处)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登记请登陆台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tzztb。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每套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8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浙江省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4楼)。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担保确认单: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或电汇单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联系电话:0576-88685135)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递交。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61#(台州日报社对面)

帐号:90010104001390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

联系人:尹宗康

电话:0576-88686971

传真:0576-8868693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E座

邮箱:jjtzzx@163

联系人:陈文彪、朱文兴

电话:0576-88600067、0576-88550030

传真:0576-8855003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的银行。其格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保证其有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

 自2006年10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150万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详见《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

2、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及该判决书出具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低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甬台温高速台州段(一期)部分工程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还未领取者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建造师注册名单的相关公告打印件或复印件(标明相关文号)),建造师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自2008年10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担任过机电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及出具时间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机械及试验检测设备**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低数量要求

1 发电机组 实际生产能力满足施工需要 台 1

2 预警车 具有LED可变情报板 辆 1

3 工程车 满足工程指挥、现场作业 辆 1

4 交通维护设施设备 至少1套单幅封道所需的标志和标牌,并有足够的易损标志和标牌的备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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