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11月15日晚间公告,自11月15日零时起,统一调整黑龙江全省在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其中包括公司拥有经营权的哈大高速公路)。除了“一型”车资费不变外,其余车型每车每公里上涨0.13-0.45元不等,涨价幅度在19.4%-37.5%之间。 同时,公司自2011年11月起,统一对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行使应当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试行计重收取通行费,非载货类机动车的收费办法不变。预计将对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时,公司自2011年11月起,统一对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行使应当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试行计重收取通行费,非载货类机动车的收费办法不变。预计将对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